旅 游 者 须 知(西藏)
尊敬的游客朋友:
感谢您对贵社的信赖和支持!为了您能更好、更愉快的完成此次旅游,现就西藏旅游中各项环节
做以下说明,请仔细阅读后签字确认,谢谢合作!
接待标准:(散客一天一店, 团队进店数另议)
1.住宿:全程2—3人标准间,含24小时热水,市内短途电话,闭路电视等。
2.用餐:含12正7早(散客餐标15元/人,团餐餐标20元/人或另议,客人如果不需用餐,需提前一天告知带团导游,临时不用餐,不退还餐费。团餐一律不含酒水,客人需要酒水或加菜品产生的费用自理。火车上及自由活动时不含餐。)
3.导游: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散客接送站,由公司委派专职人员或司机负责接送站)
4.全程: 拉萨8个购物店+林芝1个购物店(购物随客意、购物的地点及时间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
5.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行程中景区内小门票及在行程标注的另行自费的项目),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
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因天气等因素不能游览景区时,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
议价退还门票)。
6.交通: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税,往返西藏火车票(按成团人数调配机票或火车票,飞机为座位,火车为普通硬卧,确保一人一位置)。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79岁及以上老人不含)
8.儿童:1.1岁以下儿童不占床的,当地地接费用按照成人旅游费用半价收取380+往返机票,发生其他费用另行付
费;(特别提示:由于高原反应不建议儿童参加西藏旅行) 12岁以上儿童收费同成人收取。
推荐另行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自愿选择,经本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安排;以下另行付费价格均含车费+景点门票),另行付费项目随客人意愿,不去请在景区门口休息等候。
景区自费景点:
拉萨段:布达拉宫雪城30元/人,40分钟
林芝段:(1)卡定沟景区60元/人,120分钟,(2)鲁朗林海景区品尝石锅鸡280元/人,240分钟、(3)雅鲁藏布大峡谷680元/人,300分钟
羊八井段:泡温泉98元/人,VIP房380元/人
日喀则段:白居寺40元/人
购物安排:(拉萨段8个购物店,进店根据合同协议而定)
拉萨购物店:
1:藏药厂或藏医学院任意一个(80分钟)
2、茶马古道(60分钟),
3、圣宝缘工艺品店或者民族商场工艺品店任意一个(60分钟)
4、品尝牦牛肉(50分钟)
5、西藏土特产品店或御锋一品刀店任意一个(50分钟)
娱乐自费项目:
1、藏式歌舞:(1)唐古拉风歌舞表演含餐180元/人,120分钟。 (2)幸福在路上藏戏歌舞/无餐(普通280/人;VIP630/人) 160分钟。
2、走进藏家含餐:150元/人,150分钟
3、藏式浴足:220元/人,130分钟
4、藏獒基地60元/人,60分钟
5、藏民家访:50元/人,60分钟
旅游接待约定:
1、西藏地处高海拔,物质匮乏,各方面条件相对于内地较差,用餐和住宿均无法达到内地游客旅游接待标准,我社将尽力做好用餐,住宿接待事宜,客人入藏前应有相应的心理准备。旅游用车是由旅行社委派正规的车队统一调车,能确保一人一正座;车辆都是具备旅游牌照的专业用车,车况也是在规定范围内的;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
2、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3、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4、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已经过双方确认的出团通知上所列项目为准),但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事项,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潜水和水上娱乐项目及晚间另行付费项目可不遵循此原则)。
5、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6、游客进藏之前需作全面身体检查,确保健康的身体进藏,游客在西藏旅游期间因高原反应或生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我社有义务协助游客入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7、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或由于自身身体状况原因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不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8、西藏条件相对艰苦,也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得因饮食不习惯而投诉。
9、西藏旅游景点以高海拔为主,有些景点因海拔较高,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如客人身体原因不能参观,当作客人自愿放弃处理,客人在景区外指定地域休息等待,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9、张家界旅游景点以山为主,团队上下山步行的具体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有的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0、林芝地区米拉山口海拔较高,经常有积雪,拉萨—林芝往返960公里,单程大约需要8个小时。拉萨往返日喀则630公里,单程大约需要5个小时。拉萨—纳木错往返500公里,单程大约4个小时,路途较远,比较辛苦,客人需有心理准备。客人适量准备路上的水和干粮。日喀则,羊八井,纳木错,林芝等景点游览时间受天气以及车辆限速,旅游车每小时限速60—70公里,为保证安全,客人不得要求司机加快行驶速度,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政策原因延误或者不能参观景点的,我社按照和景区议价门票格退还客人,客人自愿放弃行程的,不退还未产生的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11、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客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12、请客人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发的急性病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只受理年龄满2周岁,不超过70周岁的游客。
13、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
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
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
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4、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5、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名、退票。
16、旅行社可根据团队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改变住房标准的条件下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力。
温馨提示:、
1.客人在藏旅游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自负。
2.客人在藏旅游期间遵重当地民风民俗。
3.八角街自行购物无质量保证,客人需谨慎购买。
4.入藏前休息好,保持心情愉快,适量准备花旗参,红景天,口服葡萄糖等,入藏后多喝水,少运动,入藏第1天尽量不洗澡,不洗头,避免因此产生高原缺氧。